根据《安吉县人才引育补贴办法》(安*办发〔〕82号)和《关于高水平打造人才生态最优县高质量助推新时代“两山”试验区建设的实施意见实施细则汇编》(安委组通〔〕37号)文件规定,年度我县共有家企事业单位名人才申报了各类人才补助。经乡镇(街道)初审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审核并认定,家企业和名人才符合申报条件。现予以公示。
公示时间:年3月25至年4月1日。如有疑问,请以电话、邮件的形式进行反映。-、-;邮件: